濰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濰安辦函字〔2015〕24號
關于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情況督查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安委會,市屬各開發區安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8月15日全國安全生產工作電視會議和8月17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電視會議精神,切實抓好當前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根據《濰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立即開展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督查檢查的緊急通知》(濰安明電〔2015〕3號)的要求,市政府安委會確定從現在開始,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情況進行重點督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和形式
督查從現在起至10月10日結束,采取明察暗訪和“四不兩直”形式,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情況進行重點督查。每個督查組的督查次數不少于2次,其中8月底前督查1次,國慶節前督查1次,具體督查時間及行程安排由各督查組自行確定。
二、督查內容
(一)政府層面。
1.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精神, 8月15日全國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8月17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電視會議工作部署,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
2.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進省、市、縣、鄉鎮、行政村(居委會)“五級五覆蓋”情況。
3.部署推進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情況,檢查各縣市區安委會是否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對自查結束的企業進行復查;企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否在復查結果上簽字并抓好落實。
(二)企業層面。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落實五到位”情況;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情況,重點檢查企業工會是否選派職工代表參加自查;企業法人代表和工會主席是否共同簽字上報自查結果。
三、督查分組
市政府安委會成立16個督查組,分組安排如下:
第一組:市總工會,包靠臨朐縣(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5家)。
第二組:市經信委,包靠青州市(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5家)。
第三組:市公安局,包靠壽光市(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5家)。
第四組:市國土局,包靠昌邑市(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5家)。
第五組:市住建局,包靠寒亭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六組:市市政局,包靠奎文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2家)。
第七組:市交通局,包靠濱海區(含港口區域,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5家)。
第八組:市水利局,包靠經濟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九組:市商務局,包靠高密市(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十組:市工商局,包靠安丘市(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十一組:市質監局,包靠高新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2家)。
第十二組:市安監局,包靠昌樂縣(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十三組:市旅游局,包靠諸城市(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十四組:市人防辦,包靠峽山區、綜合保稅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2家)。
第十五組:市供銷社,包靠濰城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第十六組:市氣象局,包靠坊子區(每次督查,暗訪企業不少于3家)。
各包靠組由牽頭單位的一名副縣級領導帶隊,組成不少于3人的督查組,采取聽匯報、查資料、座談交流、現場檢查等方式,開展明查暗訪。
四、工作要求
(一)這次督查活動,是安全生產處在關鍵檔口,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領域事故多發的有效措施。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要積極配合市政府安委會督查組的工作,對督查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二)各督查組要按照市政府安委會的部署要求,切實擔負起包靠督查責任,深入基層一線,認真開展督查工作。要與被包靠縣市區、開發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和工作措施,監督企業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督查過程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法處理,處理結果報督查組。對重大安全隱患,要采取斷然措施,由主管部門責令停產整頓并掛牌督辦。
(四)各督查組要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五)各督查組要分別于9月1日和10月10日前將督查情況形成書面匯報,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為便于開展工作,請各督查組上報1名工作聯絡員,于8月21日前將單位、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謝清明,聯系電話:8091132,傳真:8091121,郵箱:wfsajjwhk@126.com。
濰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8月19日